近日,刊发于《科幻世界》2021年2月号的银河奖征文《无主》,被读者爆料系全文抄袭作品,原作为史蒂芬·金短篇小说集《守夜》中《重型卡车》。
2月23日,《科幻世界》发表致歉声明,就相关工作人员在稿件审读过程中的疏漏致歉,并称已取消该作品的稿费和评奖资格,该作者的其他作品已全部退稿。
银河奖获奖作品代表着中国大陆科幻创作的最高水平,这是科幻圈的共识,刘慈欣、叶永烈等都曾斩获该奖项。
这次涉嫌抄袭的作者李卿之,并非其初犯,他曾于2020年9月在《不存在科幻》杂志刊登的《前途渺茫》,也被证实抄袭史蒂芬·金的《夜半涛声》。此外,他的另一篇投稿作品被确认抄袭史蒂芬·金的《杀人机器》。
剽窃同一本小说集的三部作品进行投稿,抄袭者的行为可谓猖狂,自然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抄袭是网文时代的著作权保护难题。从简单的一抄了之,到相对“高级”的洗稿和“融梗”,都是对原创者的侵犯,类似新闻铺天盖地,甚至让人麻木。
但在科幻小说这个领域,如此明目张胆的抄袭仍然令人感慨。因为科幻小说是想象力的呈现,无拘无束的想象力,本不该被社会暗面所侵蚀。
来源:华律网、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