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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浩程:类案检索指南(森远版)

一、常用检索工具

检索案例,根据付费与否与其各自的特点及主攻方向,归纳如下:

分类

检索工具

检索内容

特点

付费检索

威科先行

法律法规案例观点

1、案例最大、最全面

2、支持高级检索,可精确查询判决或裁定的日期、当事人、法官和律师

3、可批量下载裁判文书,一次达到100篇。

4、可就案例相关信息参数自动形成表格,一次性可达100条。

5、案例直接索引法条。

6、权威观点汇集。

7、法律法规按效力位阶优化排序,并标注有效性。

律信lexis

法律法规案例观点

1、一键可视化分析。

2、部分行业的国家标准。

3、可就案例相关信息参数自动形成表格。

4、现成法律文书文本下载。

5、法律法规按效力位阶排序,并标注有效性。

6、按行业查询分类法律法规。

免费检索

无讼案例

法律法规案例

1、法律界首家提供企业工商信息的“案例查询平台”。

2、案例中企业作为当事人可以直接链接企业信息。

3、细化关键词检索范围条件。

4、法条关联案例,智能计算法条的使用情况。

5、智能关联其他相似案例。

6、每个案例设置目录,可直接定位关注点,方便查阅。

7、一键切换多个案件对比可视化图表,多个参数对比。

北大法宝

法律法规案例期刊

1、可检索港澳台及国外法律。

2、法规的有效性分析。

3、中英文译本。

4、可查阅部分期刊。

5、案例齐全,操作简单便捷。

Openlaw

案例

1、提供手机用户检索功能。

2、检索模式:按案由、当事人、法院检索。

3、智能提示关键词。

4、在高级检索中,细化关键词检索范围条件。

5、链接法院网上官方的源头地址。

裁判文书网

案例执行案件

案例权威,有水印可以作为参考案例提交法院。


检索案件需要的相关信息,相应网站归纳如下:

涉诉信息查询

各省级高院网站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中国法院网“公告查询”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淘宝司法拍卖网

找主体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网

各省、市级工商局网站

各省、市级信用网站

企查查

启信宝

天眼查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中国社会组织

学术著作、实务类期刊

最高人民法院

知网

法律法规

法律图书馆

找法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网

中国人民政府网(行政法规)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几个法律类的微信公众号:

法学备忘录:律师实务干货

刑事法库:传播刑事领域理论前沿,分享办案实务经验技巧

法天使:合同审核、模板提供

法官讲坛:分享法学专家的实务文章,传递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及审判意见

律之音:普及法律知识,分享经典案例和实务性法律文章

律法新声:专注于审判研究、经典案例、时事评论

人民法院报:普法类案例、贴近大众生活的案例

审判研究:各类学者、律师、法官的学术文章

一法决诉疑:学者、法官的学术论文观点、最高法的各类通知

第一法商观察:以法律思维来了解商界

法律小伙伴:中伦、金杜、君合、华为、腾讯法务部的交流平台

法者观察:结合经典案例,聚焦法治热点,剖析法治难点,解答法治疑点


二、检索案例最重要的方式:关键词检索


1、关键词为法律条文序号

在裁判文书中法官总会引用代表大前提的法律条文,只要争议的法律问题类似,裁判文书引用的法律条文通常基本一致。因此,我们只要找到解决争议问题所对应的法律和法律条文,然后将之作为关键词,就可以在案例库中找到引用该法律条文的所有裁判文书。

举例说明: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那么相关裁判文书通常要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反过来操作,如我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作为关键词在案例库中进行检索,就可以找到数据库中所有引用这一法律条文的裁判文书。


通过法律条文这样的关键词,可以让我们找全案例,将所有与我们关注问题相关的案例汇集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也更能准确的定位到我们需要分析的法律问题。


2、关键词为案号

案号是每一个案件独一无二的案件编号,根据年份、地区、审级会有所区别,例如(2019)苏0104民初5174号。其中“2019”是这个案件立案时的年份,“苏”代表这个案件所在地区为江苏,“民初”代表一审民事案件。如果你知道某个案件的具体编号,那么直接在无讼网或者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可以查到这个具体的案件。


3、关键词为案由

案由也是最基本的筛选标准之一。大的分类有行政、民事、刑事、执行。往下分,如刑事案由包括侵犯人身、财产犯罪,职务犯罪等等。再往下分,侵犯人身财产犯罪中又有盗窃罪、抢劫罪等等,民事案由更多,如民间借贷、婚姻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侵权纠纷,我们要根据手中案件的类型,选择案由,限定检索范围。


三、检索案例的体系化方式


1、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规定(试行)》,对于案例的体系化检索方式,要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2)《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案例、裁判文书; 

(3)最高人民法院及其相关业务部门发布的典型案例、作出的生效裁判;  

(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参阅案例、长三角四地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5)上级法院及本院作出的其他生效裁判。

  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类案检索,已在前一顺位检索到类案的,可以不再进行后续顺位的检索。


2、根据以上要求可以看出,体系化检索有下列方式:

(1)按照法院审级检索

判例有优先级之分,法院审级越高,优先级越高。最高法指导性判例,公报判例,最高法普通判例,高院判例,中院判例,基层判例,优先级从高到低。所以我们对案例的一个筛选标准就是法院审级,审级越高,对法官的说服力越强。


(2)按照年份先后检索

由于法规的时效性,选择近期的案例对法官更有说服力。你不可能拿着一个2001年的案例去说服2019年判案的法官,就算此案的法律规定不变,但是经济状况、社会价值观都会有很大改变。比如一个受贿案件,你希望做一个判例汇总,回答平均受贿多少钱,会判多少刑期的问题,那么2016年之前的判例就不能用。


(3)本地判例优先于外地

本地判例代表着当地司法实践主流观点,可能和外地有区别。如果你在本地中院办理案件,要优先检索本案承办人的判例,你就会很清楚他是什么审判思路,他持什么观点。其次要找该承办人同一庭的判例,因为他们经常要合议,庭内观点基本一致。如果本地中院判例没有我们想要的,就去找本省高院判例,这对本地中院法官说服力要更强。


四、制作检索报告

1、检索报告的制作:

以“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案例检索为例,该检索的目的为了解案件的裁判结果,则检索报告应当围绕裁判结果展开,对此简单说明下:

检索报告显示的裁判结果为程序性驳回,无法确定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体性规定,故该检索的结论为“无效检索”。从这份检索报告我们不难看出,检索不可能一步到位,有些信息的检索需要不断修正。

从以上可以看出,本次检索工具为威科先行人力资源库,检索结果为无效检索。那么我们换一个检索工具再次检索并再次制作检索报告。

如图,换了一种检索工具,我们得到了一份有效的检索报告。


综上可以看出,法律检索并非一凑而就的事情,需要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如经过检索、交叉对比、报告,无法实现有效检索,则需要重新改变检索关键词、更换检索工具或者改变检索体系重新检索,这样才能得到一份有效的检索报告,从而说服法官,取得胜诉判决。


作者:唐浩程

时间: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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