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用检索工具
检索案例,根据付费与否与其各自的特点及主攻方向,归纳如下:
分类 | 检索工具 | 检索内容 | 特点 |
付费检索 | 威科先行 | 法律法规案例观点 | 1、案例最大、最全面 2、支持高级检索,可精确查询判决或裁定的日期、当事人、法官和律师 3、可批量下载裁判文书,一次达到100篇。 4、可就案例相关信息参数自动形成表格,一次性可达100条。 5、案例直接索引法条。 6、权威观点汇集。 7、法律法规按效力位阶优化排序,并标注有效性。 |
律信lexis | 法律法规案例观点 | 1、一键可视化分析。 2、部分行业的国家标准。 3、可就案例相关信息参数自动形成表格。 4、现成法律文书文本下载。 5、法律法规按效力位阶排序,并标注有效性。 6、按行业查询分类法律法规。 |
免费检索 | 无讼案例 | 法律法规案例 | 1、法律界首家提供企业工商信息的“案例查询平台”。 2、案例中企业作为当事人可以直接链接企业信息。 3、细化关键词检索范围条件。 4、法条关联案例,智能计算法条的使用情况。 5、智能关联其他相似案例。 6、每个案例设置目录,可直接定位关注点,方便查阅。 7、一键切换多个案件对比可视化图表,多个参数对比。 |
北大法宝 | 法律法规案例期刊 | 1、可检索港澳台及国外法律。 2、法规的有效性分析。 3、中英文译本。 4、可查阅部分期刊。 5、案例齐全,操作简单便捷。 |
Openlaw | 案例 | 1、提供手机用户检索功能。 2、检索模式:按案由、当事人、法院检索。 3、智能提示关键词。 4、在高级检索中,细化关键词检索范围条件。 5、链接法院网上官方的源头地址。 |
裁判文书网 | 案例执行案件 | 案例权威,有水印可以作为参考案例提交法院。 |
检索案件需要的相关信息,相应网站归纳如下:
涉诉信息查询 | 各省级高院网站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中国法院网“公告查询”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淘宝司法拍卖网 |
找主体 |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网 各省、市级工商局网站 各省、市级信用网站 企查查 启信宝 天眼查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中国社会组织 |
学术著作、实务类期刊 | 最高人民法院 知网 |
法律法规 | 法律图书馆 找法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网 中国人民政府网(行政法规)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
几个法律类的微信公众号:
法学备忘录:律师实务干货
刑事法库:传播刑事领域理论前沿,分享办案实务经验技巧
法天使:合同审核、模板提供
法官讲坛:分享法学专家的实务文章,传递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及审判意见
律之音:普及法律知识,分享经典案例和实务性法律文章
律法新声:专注于审判研究、经典案例、时事评论
人民法院报:普法类案例、贴近大众生活的案例
审判研究:各类学者、律师、法官的学术文章
一法决诉疑:学者、法官的学术论文观点、最高法的各类通知
第一法商观察:以法律思维来了解商界
法律小伙伴:中伦、金杜、君合、华为、腾讯法务部的交流平台
法者观察:结合经典案例,聚焦法治热点,剖析法治难点,解答法治疑点
二、检索案例最重要的方式:关键词检索
1、关键词为法律条文序号
在裁判文书中法官总会引用代表大前提的法律条文,只要争议的法律问题类似,裁判文书引用的法律条文通常基本一致。因此,我们只要找到解决争议问题所对应的法律和法律条文,然后将之作为关键词,就可以在案例库中找到引用该法律条文的所有裁判文书。
举例说明: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那么相关裁判文书通常要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反过来操作,如我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作为关键词在案例库中进行检索,就可以找到数据库中所有引用这一法律条文的裁判文书。
通过法律条文这样的关键词,可以让我们找全案例,将所有与我们关注问题相关的案例汇集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也更能准确的定位到我们需要分析的法律问题。
2、关键词为案号
案号是每一个案件独一无二的案件编号,根据年份、地区、审级会有所区别,例如(2019)苏0104民初5174号。其中“2019”是这个案件立案时的年份,“苏”代表这个案件所在地区为江苏,“民初”代表一审民事案件。如果你知道某个案件的具体编号,那么直接在无讼网或者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可以查到这个具体的案件。
3、关键词为案由
案由也是最基本的筛选标准之一。大的分类有行政、民事、刑事、执行。往下分,如刑事案由包括侵犯人身、财产犯罪,职务犯罪等等。再往下分,侵犯人身财产犯罪中又有盗窃罪、抢劫罪等等,民事案由更多,如民间借贷、婚姻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侵权纠纷,我们要根据手中案件的类型,选择案由,限定检索范围。
三、检索案例的体系化方式
1、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规定(试行)》,对于案例的体系化检索方式,要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2)《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案例、裁判文书;
(3)最高人民法院及其相关业务部门发布的典型案例、作出的生效裁判;
(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参阅案例、长三角四地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5)上级法院及本院作出的其他生效裁判。
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类案检索,已在前一顺位检索到类案的,可以不再进行后续顺位的检索。
2、根据以上要求可以看出,体系化检索有下列方式:
(1)按照法院审级检索
判例有优先级之分,法院审级越高,优先级越高。最高法指导性判例,公报判例,最高法普通判例,高院判例,中院判例,基层判例,优先级从高到低。所以我们对案例的一个筛选标准就是法院审级,审级越高,对法官的说服力越强。
(2)按照年份先后检索
由于法规的时效性,选择近期的案例对法官更有说服力。你不可能拿着一个2001年的案例去说服2019年判案的法官,就算此案的法律规定不变,但是经济状况、社会价值观都会有很大改变。比如一个受贿案件,你希望做一个判例汇总,回答平均受贿多少钱,会判多少刑期的问题,那么2016年之前的判例就不能用。
(3)本地判例优先于外地
本地判例代表着当地司法实践主流观点,可能和外地有区别。如果你在本地中院办理案件,要优先检索本案承办人的判例,你就会很清楚他是什么审判思路,他持什么观点。其次要找该承办人同一庭的判例,因为他们经常要合议,庭内观点基本一致。如果本地中院判例没有我们想要的,就去找本省高院判例,这对本地中院法官说服力要更强。
四、制作检索报告
1、检索报告的制作:
以“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案例检索为例,该检索的目的为了解案件的裁判结果,则检索报告应当围绕裁判结果展开,对此简单说明下:
检索报告显示的裁判结果为程序性驳回,无法确定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体性规定,故该检索的结论为“无效检索”。从这份检索报告我们不难看出,检索不可能一步到位,有些信息的检索需要不断修正。

从以上可以看出,本次检索工具为威科先行人力资源库,检索结果为无效检索。那么我们换一个检索工具再次检索并再次制作检索报告。

如图,换了一种检索工具,我们得到了一份有效的检索报告。
综上可以看出,法律检索并非一凑而就的事情,需要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如经过检索、交叉对比、报告,无法实现有效检索,则需要重新改变检索关键词、更换检索工具或者改变检索体系重新检索,这样才能得到一份有效的检索报告,从而说服法官,取得胜诉判决。
作者:唐浩程
时间:2020年7月22日